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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建筑想改宿舍型租赁住房建在哪怎么改详解在这里


  1. 广州出台新政:非住宅存量房可申请改造为租赁住房
  2. 多地明确“非改租”建设标准,两类用地禁止改建租赁住房
  3. 北京鼓励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这是为何?

一、广州出台新政:非住宅存量房可申请改造为租赁住房

7月16日,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手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商业、商务办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赁住房工作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广州市内符合相关要求的非住宅存量用房,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改造租赁住房。

《意见》适用于已建成、已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或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业及商业办公混合等类型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栋或相对独立部分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2017年印发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指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后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公安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改建后的实际使用性质进行审批验收。改建后的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此次出台的《意见》则对相关标准和工作流程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意见》提出了三大工作原则:

一是以区为主,加强管理。以各区政府为主体,组织区相关部门结合供求关系、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物业管理、治安管理、公建配套需求联合会审其可行性,引导企业按要求实施。

二是整体确权,性质不变。改建项目办理初始登记时应当整体确权登记(只办理一个权属证)、整体转让,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分割销售,原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和建设量不变。

三是统一监管,强化统筹。改建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应遵照广州对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规定。市住建部门依托平台建立项目库统一监管。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权属清晰、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物业规范、完善配套、技术标准等7大工作要求。

二、多地明确“非改租”建设标准,两类用地禁止改建租赁住房

对于广大新市民、新青年来说,租房既要住得进,也要住得好。当下将旅馆、酒店、商业办公楼、厂房、仓库等非住宅改建成租赁住房的现象十分普遍,对于“非改租”“商改租”,除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的《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外,多地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建设标准。比如,近日重庆市出台了《既有非住宅建筑租赁居住化改造技术标准》(dbj50/t-378-2021)(以下简称《标准》),据介绍,这是国内首部“非改租”建设标准;厦门市也在7月7日发布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

规范租赁住房改造行为

据记者了解,此次重庆市发布的《标准》涉及评估与策划、场地与建筑、结构、建筑设备、消防、施工与验收、运行维护等10方面内容,明确了改造后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0年、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应小于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6%等具体内容,具有落实政策需求、适应多方需要等特点。

厦门市发布的《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规定,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标准》的发布对重庆市支持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畅通非住宅存量项目改造、增加市场有效供给、降低非居住房屋阶段性空置、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郭唐勇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标准》是全国首部正式对外发布的“非改租”技术标准。

同策研究院分析师汪恒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租赁住房的供应绝大部分由存量房改造而来,一直以来苦于没有明确的建筑标准。重庆市、厦门市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商业商务用房等非居住房屋改作租赁住房所涉及的评估与策划,空间、建筑设备、消防安全等改造,以及施工与验收质量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解决了此前商改租、“非改租”技术边界不明确、设计内容无依据、施工验收维护缺乏科学指导等问题,有助于规范房屋租赁化改造行为,拓宽个人房源出租渠道,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盘活存量闲置房屋资源。

公共区域面积配比受关注

国家一直强调逐步使租房、买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公共服务区域是集中式租赁住房最大的特色,但此前并无标准可言,有些公寓运营商将公共区域作为噱头,有些小运营商则根本没有建设公共区域的意识。

重庆出台的《标准》,最大的亮点是对改造项目保障配套设施、满足使用功能、提升健康性能等作了明确要求。例如,项目改造应集中设置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6%,且不应小于100平方米。项目配套的公共区域功能和服务设施可根据租户需求、建筑功能以及周边环境中商业服务网点配置等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果按照重庆市的《标准》每万平方米配置600平方米的公共区域面积来算,很多长租公寓是不达标的,这一标准的出台无疑会让长租公寓更像公寓。”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

厦门市则对备受租户关注的租金、面积等作出了规定,原则上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价格接受政府指导,按照市场评估价的85%,年均租金涨幅不得高于厦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改建后不得分割登记、分割抵押、分割销售;纳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统一监管等。

张大伟认为,未来肯定会有更多城市跟进租赁住房改造建设标准,对促进租赁住房规范发展和盘活存量有重要的意义。

两类用地禁止改建租赁住房

应该明确的是,不是所有类型的房屋都可以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院院长赵钿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为保证居住安全,对于将非居住类建筑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住建部发布的《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强调,改建前应对房屋安全性能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理,保证满足长期居住、使用的安全性要求。

另外,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关于土地性质的分类,三类工业用地是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三类物流仓储用地是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物流仓储用地。这两类土地上的非居住建筑,可能存在不利于人体健康安全的隐患,不适宜长期居住,因此不得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

重庆市对此做出了进一步细化,规定改造后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宜小于20年,不应小于10年;改造项目可供改造规模不宜少于50套(间)。

厦门市则规定,改建租赁住房申请项目应为依法取得土地且批建手续齐全的合法建筑。为保证改建后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居住标准,改建项目结构上应符合安全牢固的要求。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具备良好的卫生、通风和采光等居住条件,应符合给排水、供电等相关要求。同时,厂房、仓储类改建项目须设立相应安全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居住安全。此外,改建完成后,原则上不得少于5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原标题:关注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下 多地明确“非改租”建设标准)

三、北京鼓励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这是为何?

北京鼓励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这是为何?

1.因为这样做可以改善员工的居住条件,让更多的人不为房子发愁。长期来看,还能稳定房子租金,降低租房价格。北京作为超一线城市,有很多外地人在北京工作。他们在北京没有房子,想工作就得租房子。所以很多人在租房上花了很多精力。很多人为了省钱,在偏远的地方租房,导致通勤时间过长。鼓励北京的非住宅建筑改造成宿舍型租赁住房,可以盘活一部分公司拥有的房屋,让更多人就近解决住房问题,省时省钱。

2.个人比较认同这一点,可以解决北京的住房压力,让更多的北票年轻人住上好房子。因为北京房价太高,出租屋也很贵,所以要合理利用楼房,改造成宿舍型的出租屋,这样会更有利于缓解北京年轻人的住宿压力。坚持规划引导,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工业用房不得重建。非居住建筑改建的宿舍型租赁住房应分布在商务区、科技园、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功能区周围,以及合理通勤圈内的交通枢纽周围,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将非住宅楼改为宿舍式租赁房,可以鼓励有房的企业拿出非住宅物业,让员工就近居住,让员工不用担心租房的问题,也不用担心租房被骗,安心工作。

3.坚持“区为主、市级统筹”的工作原则,各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宿舍租赁住房重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与规划自然资源、消防等相关单位及供水供电等专业公司定期召开会议,重点从项目市场需求、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公共设施等方面探讨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确保重建运营规范有序开展。对规模大、情况复杂、影响面广的重点难点重建项目,各区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报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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